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15364512567
客服组:
在线客服
QQ:
服务时间:
8:30 - 17:30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
>
>
山西焦化行业环保政策梳理

山西焦化行业环保政策梳理

浏览量
【摘要】:
焦化节能与环保



2018年12月

山西经信委发布《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 按时完成2018年省级淘汰过剩产能任务

焦化行业淘汰过剩产能工作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察事项,各市要不折不扣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列入2018年省级淘汰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9户企业502万吨产能焦炉关停淘汰和验收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报省工信厅。

  • 制定焦化企业退城入园专项计划

各市经信委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底前制定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焦化企业专项退出计划,向社会公开。

  • 依法关停不合规4.3米焦炉

各市在原有摸底基础上,对属地焦化企业合规情况进行核实排查,确定备案(核准)、环评、土地、安全生产等手续不全以及未通过国家行业准入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名单,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于年底前关停到位。关停名单和关停情况于2018年年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工信厅。

  • 研究制定本市2019-2020年淘汰计划

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围绕“三线一单”,严格控制属地焦化产业规模,合理平衡淘汰焦炉产能量与新建焦化项目产能量。

  • 高度重视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是焦化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行业装备水平提升,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提高政治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制。涉及焦炉关停淘汰的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跟踪督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能按期淘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

2017年12月

《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

 

  1. 我省焦化主体企业共86户,均为规模以上企业。其中,独立焦化企业70户、钢焦配套企业16户(含4户已停产企业);中央国资企业3户、地方国资企业13户,民营企业70户。

  2. 已建成焦炭产能共14487万吨。其中独立焦化产能12907万吨,钢焦配套产能1580万吨。

  3. 已建成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大机焦产能3717万吨,占比26%;炭化室高度4.3米普通机焦产能9516万吨,占比66%;热回收焦产能1254万吨,占比8%。

  4. 全省焦化企业分布在9个市(大同、朔州无焦化企业)54个县,形成孝义、河津、介休、潞城、交城、洪洞、襄汾、清徐等千万吨级和五百万吨级焦化产业集聚区。

  5. 用5-10年时间,打造6个五百万吨级和6个千万吨级重点焦化产业园区。

  6. 初步考虑全省布局12个重点焦化园区(包括集聚区),各园区产能规模均达到500万吨以上,其中6个园区达到1000万吨以上。重点分布情况为:吕梁市3个、长治市3个、临汾市3个、晋中市2个、运城市1个,其中长治市郊区和临汾市尧都区现有焦化产能向重点园区转移。

2019年4月24日

《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4月24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 《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全面加强淘汰过剩产能力度,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焦化行业质的提升。2019年,力争新增建成大机焦产能1000万吨,建成大机焦占比达到40%;2020年,力争再新增建成大机焦产能700万吨,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50%;2021年,力争建成大机焦产能占比达到60%。2019年10月1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 2019年重点推进新石煤焦化200万吨/年6.25米捣固、立恒焦化170万吨/年7米顶装等大型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基本建成;2020年重点推进山西晋茂煤化工有限公司180万吨/年6.55米捣固等大型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基本建成;2021年重点推进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159万吨/年7.3米顶装等大型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基本建成。

  • 将左权县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30万吨焦炉煤气气基还原铁项目、安泽县山西蔺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7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化项目、沁源县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交城县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65米顶装焦化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名单。

  • 2019年10月1日起,关停未完成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的焦化企业。2019年力争淘汰过剩焦化产能1000万吨;2020年,对2018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2021年,对2019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

 

2019年5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生态环境部点名山西焦化

 

 

  • 2019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2017年11月联合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明确提出“太原全市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然而,仅过两个月,两部门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产能有其合理性为由,建议省政府同意清徐县通过产能置换,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且太原美锦焦化等3个项目共计700万吨焦化产能已获备案。

  • 5月6日,生态环境部点名山西焦化,山西焦化产能扩张步伐不止 熄焦水超标百倍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 山西省推进焦化产业升级改造不力,优化产业布局形同虚设,污染治理避难就易,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优化力度不够,焦化产能“越调越多”,污染治理避难就易,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十分突出。

  • 焦化产能扩张冲动依然强烈。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2009年核定全省焦化产能为18794万吨,截至2018年9月实际建成产能14768万吨;山西省将产能差额作为新、扩建焦化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在其他省份大力推动独立焦化企业淘汰转型的情况下,山西省这些预留产能指标正在被加速释放。经核实,山西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1336万吨。一方面是近几年全省焦化产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干快上,加速焦化行业产能扩张,产业结构调整陷入“越调越多”的怪圈。

  • 此外,山西省2018年9月出台的《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虽提出坚决控制产业规模,确保建成焦炉产能总体稳中有降,却无任何实质性控制措施。晋中市焦化行业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甚至提出,充分利用闲置产能(即未建产能)指标,提高产能指标利用率,变相鼓励新扩建焦化产能。

  • 优化产业布局要求形同虚设。《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实际工作中,各地对此置若罔闻,依然各行其是,《意见》沦为一纸空文。

  • 2018年初,太原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请示将清徐县纳入全省重点焦化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建设年产1500万吨的焦化园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意见同意在不超出太原市总产能的前提下,清徐县可保留一定焦化生产能力,明显违背自己提出的产业布局优化要求。《意见》中明确晋中市2个重点焦化园区位于介休市和灵石县,但平遥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仍于2017年12月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进行备案,并称该项目符合《意见》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平遥县焦化产能将增加到300万吨。

  • 污染排放问题十分突出。在推进焦化行业全面达标治理过程中,山西省对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疏于管理,焦化行业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 督察发现,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公司焦炉炉门破损严重、四处冒火,烟气随意排放、浓烟滚滚,污染场面触目惊心;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炉集气罩破损,出焦时烟气大量散逸;长治市麟源煤业公司焦炉炉顶、煤气上升管、炉门等处存在明显的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装煤、出焦时部分烟尘直接排放。

  • 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情况普遍,熄焦水超标问题十分突出。督察组抽取太原、晋中、临汾、吕梁、长治、运城等地14家焦化企业的熄焦水进行检测,有12家存在超标现象,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大量污染物转化为气态排放。如山西银焱集团娄烦东升煤焦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氨氮浓度为986毫克/升,超标38.4倍,挥发酚浓度为425毫克/升,超标849倍;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混入熄焦池,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闲置,熄焦废水绕过处理系统直接用于熄焦,熄焦水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超标16.1倍、145.8倍和5.3倍;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蒸氨塔、冷凝水等多种污水收集池设有管道与熄焦水沉淀池直接连通,部分蒸氨废水及污水收集池内的污水未按要求经生化站处理,直接进入熄焦池;晋中市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熄焦池,导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异常升高。

  • 督察发现,山西省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有关地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打好焦化产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态度不坚决,产业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山西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力,焦化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